藍海億觀網2020年01月17日 319
“美國當地時間1月15日,中美雙方簽署第一階段經貿協議,對中美雙方就部分商品關稅、知識產權保護等各方面做出了規定。其中,第一章E部分對電子商務”
美國當地時間1月15日,中美雙方簽署第一階段經貿協議,對中美雙方就部分商品關稅、知識產權保護等各方面做出了規定。其中,第一章E部分對電子商務平臺的盜版和假冒行為進行的規定,對跨境電商有著較深遠的影響。
在該經貿協議的框架下,一些從事仿冒產品的跨境電商,即便“身居中國,遙控美國”的運營模式,也可能面臨巨巨大的法律風險,甚至是牢獄之災。
藍海億觀網就此部分,與大家一起分享解讀。
此部分一共兩條七點十一個小項,對跨境電商賣家說,有兩大影響:
一、中美聯合執法,身在中國的仿品賣家,或被“直搗黃龍”
在新的合作框架下,中美打擊侵權的聯合行動勢將升級,兩國司法系統加強合作,如果品牌方在美國提起訴訟,一些“身居中國并跨洋遙控市場”的仿品賣家,無法像以往那樣輕易逃避指控,跟容易被順藤摸瓜,落入中美聯合行動的法網之中。
在本協議簽訂之前,中國跨境電商賣家曾多次卷入涉嫌侵權案件,在中美兩國同時被逮捕并判刑。
1.華人在亞馬遜、eBay售假,被判刑50年,供出深圳公司員工
2019年12月26日,美聯邦檢察官在洛杉磯逮捕某蔡姓男子,因其涉嫌出售仿冒筆記本電池,涉案金額高達2380萬美元。美國檢方對男子提起訴訟,蔡某或將面臨50年刑期。
男子身份為原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美辦事處人員,該公司在深圳生產筆記本電腦電池,并假冒蘋果、東芝、惠普、戴爾等國際知名品牌,交由蔡某在美國通過亞馬遜、eBay等電商平臺,出售給消費者。
被捕后,男子供出了其服務的深圳公司所有員工名單,美國司法部強力通緝相關涉案人員。
正是發生過這樣的事情,美國才會在此番條款中一再聲明,中美應加強合作,共同或各自打擊電子商務平臺侵權行為。
2. 美國自行車品牌聯合中國警方,突襲中國倉庫并逮捕侵權賣家
2019年6月,美國知名自行車品牌Specialized對速賣通等平臺43名賣家提起侵權訴訟,獲賠4300萬美元。涉案賣家涉嫌商標假冒和侵權、原產地假冒等。
佛羅里達州南區法院勒令其停止侵權行為,但這些賣家改頭換面之后,重新開一家店繼續出售假冒產品,有些干脆轉移陣地,在Facebook上出售。
Specialized萬般無奈,與2019年11月底,與中國警方合作,發起至少3次的突擊檢查,在賣家中國倉庫中搜出大量仿冒商品,逮捕這些侵權賣家,并將其送上法庭,部分侵權賣家被判入獄。
如今,中美經貿第一階段協議里,明確了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。未來,中美兩國司法合作將持續增強,中國警方在美方的請求下,將加大對假冒侵權產品的打擊力度。
相信會有越來越多類似的案件曝光,對賣家朋友們來說,仿冒、侵權的風險將大大提高,不僅僅只會有經濟損失,甚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,不可不注意。
二、美國黑律所惡意注冊商標并勒索賣家行為將愈演愈烈
在第一階段協議條款里,單方面對中國方面提出“霸王條款”。
該條款第1.13條,第2款中國應:(d)通過要求通知和反通知的相關信息,以及對惡意提交的通知和反通知進行處罰,確保刪除通知和反通知的有效性。
1. “通知”和“反通知”
所謂“通知”,簡單理解就是,在互聯網交易為背景下,商標、專利的權利人發現有人侵犯自己的知識產權,通過電商平臺,向侵權方發起要求對方停止侵權、刪除侵權商品的通知。
因此,“通知”通常也成為“刪除通知”。
“反通知”則是,被“通知”的侵權嫌疑人,在接到“通知”后,向平臺提起證據,證明自己不存在侵權行為,權利人的“通知”是錯誤的。
而如果發出“通知”的一方主觀上是為了自身利益,打壓競爭對手,而發起的假“通知”,實際上對方沒有侵權行為,那么這則“通知”會被認定為“惡意通知”。
相反,如果接到通知的一方,明明存在侵權行為,卻偽造證據,發起“反通知”,那么這個“反通知”會被認定為“惡意反通知”。
而上述條款,簡單翻譯過來就是:對于中國的通知及反通知,在有效信息支持下要迅速執行刪除或停止刪除;對于惡意通知和惡意反通知,要及時予以懲處;
這一點簡單通俗,其實是對中國的電子商務平臺提出效率要求,也是希望中國能在法律上完善對侵權行為的界定,以及對惡意投訴行為的懲罰。
然而,在本協議中,“惡意通知”的義務,主要約束中國企業,而對美國企業卻約束不太充分。
2.美國黑律所惡意搶注商標,反告賣家
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惡意搶注商標,搶注通用詞商標,再對賣家發起通知及凍結等行為,也屬于“惡意通知”行為,也在懲處范圍內。
美國黑律所經常有“惡意通知”行為,以此來陷害中國賣家,肆意斂財的手段。
中國賣家苦美國“黑律所”惡意侵權投訴久矣。
僅美國HSP律所2019年代理的大規模侵權投訴案件就不下8起,僅僅在10月份下旬,該律所代理的有關不爽貓Grumpy Cat侵權案件就涉及到跨境電商行業2000多賣家。
另一所知名律所EPS律所,在6月份對Wish賣家發起訴訟,一下子狀告了295個Wish店鋪。
這些律所代理的案件中,有一部分確實存在商標侵權行為,但也有不少類似拿“雪花片”“手機支架”等產品通用詞注冊商標,惡意狀告賣家侵權的行為。
這些律所真正的目的并不是真的為了“維權”,而是假借“維權”之名,對賣家收款賬戶實施凍結,要挾恐嚇,敲詐賣家,令其妥協和解,以此來大量斂財。
美國利用該條款約束中國賣家行為,卻未對美國本土行為做同等規范,實有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”的嫌疑。
“真誠”提交的錯誤刪除通知,不予追責
該條款第1.13條,第2款中國應:(b) 消除因真誠提交的錯誤刪除通知的責任;
這一條意味著,遇到錯誤的侵權刪除通知,美方提出申訴者只要能夠證明自己是“真誠”的,不是“惡意通知”,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當然,申訴者要證明自己是“無心之失”,非“惡意通知”,必須自己提供證據。
有惡意起訴,當然也就存在主觀上的“非惡意”,“犯糊涂”的可能。但是聯想中國賣家多次被美國黑律所惡意起訴侵權,導致收款賬戶凍結等行為,包括惡意申請通用詞商標等行為,該條款還是有一定的包庇嫌疑。
中國電商平臺被懸劍項上?
第1.14條,對主要電子商務平臺的侵權,這一條三款,明確了平臺方必須在打擊、制止侵權行為上,承擔應有的責任和義務,避免“侵權都是賣家的責任,而平臺無需負責”的局面。
該條款的第二款,只針對中國主要電子商務平臺。
該款規定,如果電商平臺屢屢未能遏制假冒或盜版商品的銷售,電子商務平臺可被吊銷其經營許可證。
如今該條款正式通過,那就意味著,如果不在打擊盜版侵權方面多下功夫,對相關賣家做出大力懲處,其經營許可證將面臨著被吊銷的危險。
賣家朋友們需要高度注意了,為了保證平臺自身的利益和安全,接下來中國主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恐怕會加大打擊侵權的力度,2020年將會迎來一大波關店潮。
總結:這部分關于電子商務平臺的盜版和假冒的條款,對跨境電商賣家的影響可以簡單歸為以下幾點:
1.美國黑律所肆意起訴賣家行為或將愈演愈烈;
2.賣家如果售假侵權,被起訴、通緝、逮捕的可能性大大提高,售假風險劇增;
3.接下來會迎來一大波關店潮,尤其是速賣通、Wish等華人主導的平臺。
對此,希望賣家朋友們能夠盡快做好準備。也歡迎各位賣家朋友跟藍海億觀網留言探討,你對該條款的理解。聯系我們,獲取完整的協議內容。(文/藍海億觀網egainnews)文末掃碼入群,對接跨境電商優質資源。不得擅自改寫、轉載、復制、裁剪和編輯全部或部分內容,請聯系我們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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